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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交所蔡建春:促进企业兼并重组,加快REITs专项立法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4-03-05 分类:网络热点

  来源: 读数一帜

上交所蔡建春:促进企业兼并重组,加快REITs专项立法

  蔡建春的提案,聚焦企业兼并重组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专项立法和上海金融法院“三合一”审判工作机制等

  文|张欣培

  编辑|杨秀红

  2024年全国两会正在召开,全国政协委员、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准备了多份提案,涉及兼并重组、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(REITs)专项立法和上海金融法院“三合一”审判工作机制等方面。

  蔡建春表示,为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,建议税务部门优化兼并重组相关税收政策,商务部及有关部门明确和优化跨境换股相关政策,财政部指导推进完善科创企业资产评估指引。

  在REITs立法问题上,蔡建春建议,明确REITs属于《证券法》规范的证券品种,明确REITs发行交易相关安排、管理架构和持有人会议机制,明确REITs税收、会计处理、国有资产转让等相关配套机制,以及明确REITs市场的监管安排和法律责任等。

  此外,蔡建春还表示,为了落实“零容忍”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要求,建议参考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全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案件的成功做法。探索在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刑事案件、实行金融审判“三合一”的审判机制,且试点阶段将管辖范围限定在涉资本市场案件、涉外金融案件等领域。

  促进企业兼并重组

  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、实现快速发展、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,也是化解过剩产能、调整产业结构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。

  实际上,国务院也一直高度重视企业兼并重组,且取得了积极成效。但是,在实践中,企业兼并与重组依然面临问题与挑战。

  蔡建春表示,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包括:首先,兼并重组相关税收政策的适用标准、处理要求需进一步明确与优化;第二,跨境换股并购仍有困难;第三,传统估值方法下科创企业并购易产生高估值、高商誉问题。

  为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、促进企业兼并重组,蔡建春提出三点建议。

  一是建议税务部门优化兼并重组相关税收政策。进一步完善特殊性税务处理,完善自然人股东适用标准、各类创新支付工具适用情况、跨境重组适用标准等。

  二是建议商务部及有关部门明确和优化跨境换股相关政策。尽快发布《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》,同时对高端制造业、“卡脖子”技术等特定领域设置“白名单”,降低企业预沟通成本,支持“硬科技”企业充分利用跨境换股并购海外优质资产。

  三是建议财政部指导推进完善科创企业资产评估指引。基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《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4号——科创企业资产评估》的相关评估方法,推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研究出台详细的评估方法使用指引和指南,探索研究分行业估值方法。

  加快REITs专项立法

  目前,中国REITs市场已有首发30单、扩募4单上市,募集资金超1000亿元。实践证明,REITs产品在盘活存量资产、扩大有效投资、促进投融资良性循环、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中国REITs采取“公募基金+资产支持证券”的框架,在试点阶段取得积极成效。不过,蔡建春认为,顶层设计的基础制度亟待完善,相关制度安排对于进一步壮大REITs市场、服务实体经济建设存在较大制约。

  具体表现在:一是产品多层嵌套,交易结构较复杂,交易成本较高。二是产品运作管理机制复杂,存在多重委托代理,各方义务责任有待通过制度加以强化。三是REITs的税收支持、会计处理和投资者准入等配套制度仍需持续完善。

  对此,蔡建春建议,在具体立法重点上,建议明确五方面内容。

  一是明确REITs属于《证券法》规范的证券品种,对REITs的发行、交易、信息披露、投资者保护等事项予以规定,条例未规定的适用《证券法》规定。

  二是明确REITs发行交易相关安排,规定REITs发行上市条件、REITs管理人管理、做市机制等事项,解决产品结构及参与机构责任义务等问题。

  三是明确REITs管理架构和持有人会议机制,确定“REITs载体+项目公司”的产品结构,参照股东大会制度,建立健全REITs持有人会议机制,解决运行管理效率问题。

  四是明确REITs税收、会计处理、国有资产转让等相关配套机制,解决约束激励问题。

  五是明确REITs市场的监管安排和法律责任,明确REITs发行人信息披露、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监管安排,解决法律责任主体和责任机制等问题。

  探索“三合一”审判机制

  2018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设立上海金融法院。2018年、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明确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范围,对上海市辖区内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。

  近年来,随着金融市场迅速发展,金融创新不断深化,金融案件审判实践中面临的民事刑事交叉问题日益突出。具体包括:一是金融犯罪案件专业性较强,一般法院可能缺乏专业办案法官队伍。二是在审理涉金融犯罪的民事案件时,审理法院难以全面掌握刑事犯罪信息。三是同一违法犯罪事实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分别审理,不利于高效利用司法资源。

  蔡建春认为,这对进一步调整优化案件管辖范围、实行金融刑事案件集中管辖,提出了现实需求。

  蔡建春表示,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“零容忍”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要求,建议参考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全面管辖知识产权民事、行政、刑事案件的成功做法。

  具体而言,一方面,探索在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金融刑事案件、实行金融审判“三合一”的审判机制,促进刑民交叉等复杂纠纷一并解决,进一步激发金融专业审判效能。

  另一方面,基于保障改革平稳起步,兼顾目前上海金融法院审判机构、审判队伍建设现状等因素,试点阶段将“三合一”管辖范围限定在涉资本市场案件、涉外金融案件等领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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